市售奶水、煉乳之定義?其與鮮乳有何異同?保存期限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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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

市售奶水、煉乳之定義?其與鮮乳有何異同?保存期限如何?

1. 奶水、煉乳均為濃縮乳製品之一種,大都以“金屬罐”為產品型態,
常溫貯存,保存期限6月∼2年。

“奶水”(evaporated milk)及加糖煉乳(sweetened condensed milk)
大都為產乳國之加工乳製品,主要在產季中生乳過剩時,
加以濃縮、加工以達保存及調整供需之用途;
在歐美多作為育兒用,日本作為食用乳油(table cream),
台灣有供作烘焙、冰品、糖果及奶茶飲料等製造之原料。

 2. 奶水:
牛奶予以2.0∼2.5倍濃縮後、罐裝、滅菌之製品。
主要製程:
原料乳→冷卻、貯存→標準化→預熱→濃縮(2.0∼2.5倍)
→均質化→充填、封罐→滅菌→冷卻、振動→包裝、出廠。
奶水由於組成分濃度較高,長時間之濃縮、殺菌等加熱處理,
以致色澤、風味較鮮乳深及另有風味形成,其品質與滅菌乳相近,
可供稀釋使用,但記得開罐後未使用完畢應放入冰箱(密封好),
並儘速使用(畢)以維持品質及安全性。

 3. 煉乳:
國人常做為“加糖煉乳”之通稱,
乃牛乳中添加16%蔗糖後予以2.5:1濃縮者;
主要製程:
原料乳→淨化、冷卻→貯乳→標準化→加糖(16∼18%蔗糖)→預熱、
過濾→濃縮→濃度檢查 →冷卻→秤重、充填→脫氣、封罐→品質檢查→包裝。
煉乳(加糖)由於添加蔗糖濃縮,以致濃稠度提高,
成品有黏稠、滑口、甜味之口感,甚少直接食用,
大都供作烘焙、糖果(牛奶糖)、
冰品(冰淇淋各式冰點之調味、裝飾甜品)、含乳飲料等,
另有稀釋直接作為乳品飲用。

​文章出處:
農友月刊 ​
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 江伯源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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